2010年9月8日星期三

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記錄

富健花園業主立案法團
第四屆管理委員會
第十九次會議記錄


日期: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星期五﹞
時間:
晚上九時正
地點:
富健花園第十一座地下會議室
出席:
業主立案法團
管理處

黃福榮先生 ─ 主席
張樹偉先生 ─ 分區經理

趙忠立先生 ─ 副主席
李淑貞小姐 ─ 管業經理

張士強先生 ─ 秘書
黃舜生先生 ─ 副維修經理

鄺國柱先生 ─ 司庫
黃嘉倫先生 ─ 高級管業主任

蔡玉蘭女士 ─ 委員
王泰鋒先生 ─ 管業主任

張德漢先生 ─ 委員
黃雪芳小姐 ─ 行政助理

吳玉成先生 ─ 委員21:52到場﹞


黃雯鳳女士 ─ 委員


黃淑貞女士 ─ 委員23:20到場﹞
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

胡善貽女士 ─ 委員
袁先生

林美蓮女士 ─ 委員


  弟先生 ─ 委員00:12離場﹞
信徽工程顧問公司


張先生
請假:
郭振邦先生 ─ 委員

記錄:
黃雪芳﹝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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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內容
1.


通過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記錄


1.1

會上,秘書張士強先生動議,司庫鄺國柱先生和議,經主席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委員吳玉成先生及委員黃淑貞女士不在場外,與會委員一致通過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記錄。

2.


主席匯報


2.1

主席黃福榮先生報告,在2010331日接獲康文署申請,由23-4-201024-5-2010於富健花園與龍門居之間路旁欄杆,懸掛有關「屯聚時空門」活動宣傳橫額。

3.


管理處報告


3.1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日更屋邨督察黃紹君先生將於201051日榮休,最後工作日期為 2010430日。故管理處將由5月份開始,由現時3名屋邨督察/助理屋邨督察試行輪班制(2名日更;1名夜更),稍後將在小組會上匯報有關情況。


3.2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維修主任吳超偉先生將於201051日離職,最後工作日期為 2010年4月30日。現正安排應徵者進行面試。


3.3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表示,按法團意見,管理處員工將於201041日根據工作表現及市場水平調整薪酬及職位調升,並借此機會感謝各委員。


3.4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本苑之保險合約及常務律師合約將於2010731日屆滿,並將於下月小組會再作討論。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補充,早前曾有業戶反映希望可開放壁球室作其他用途,但基於現時保險條款問題,未能接納有關意見。就會否考慮於新保險合約中加入相關條款作其他用途供業戶租用壁球室一事,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如將壁球室開放予其他用途,可能會令壁球室地板加速損耗;除此之外,法團在批核使用活動類別亦難以界定租用用途是否符合保險要求,故建議維持壁球室現有使用規則


3.5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匯報已完成2項不超過港幣$2,500.00的工程如下:



3.5.1
更換 0318A 單位外牆污水喉連搭棚,由「新景象工程有限公司」承辦,工程金額港幣$2,180.00420日施工,並於當日完成。



3.5.2
更換第 5 座閉路電視系統顯示屏,購買 22 LCD 顯示屏由駐苑技工更換,金額港幣$1,399.00415日完成。


3.6

司庫鄺國柱先生查詢,3月份第1座曾發生多次破壞公共設施事件之跟進情況。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事件早前在保安小組會曾作出報告,319日事發當晚22:0632001:45在短時間內發生多次破壞事件,而事件已交警方處理。


3.7

司庫鄺國柱先生查詢0607E保險索償跟進情況,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回覆,保險公司已回覆事件不在保險範圍內,稍後將發信通知有關業戶。


3.8

委員吳弟先生提出,既然管理處職員曾到上述單位檢查,究竟該單位是否有水管藏於地下?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回覆,事發當日之天氣十分潮濕而引致地板出水。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業戶如發現有問題通常會通知管理處,在一般情況下,管理處會拍照存檔及通知保險公司跟進,如事件不涉及公眾責任,只會作出匯報。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指出,管理處職員有拍照存檔,並曾知會業戶有關索償機會不大。委員吳弟先生指出,如管理處有拍照應交委員審閱,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表示會將相片交予委員。分區經理張樹偉先生補充,根據大廈公契,如單位內之設施如水喉滲漏不論有否藏喉亦屬業戶自己責任。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補充,於上月例會會議記錄中曾記錄此事件,亦曾經到事發單位樓下了解,發現樓下單位冷氣出風口向上,而事發單位當時又沒有開冷氣而導致地台出水,且已勸籲樓下單位盡量避免將冷氣出風口推向上。

4.


司庫匯報





4.1

司庫鄺國柱先生報告,截至2010228日,屋苑收支如下:




存款名稱
1/2010
2/2010
/﹝虧﹞
停車場 累計
$315,910.57
$290,116.78
($25,793.79)
住宅 累計
$19,898,675.36
$18,150,624.40
($1,748,050.96)
商場 累計
$816,638.74
$841,166.02
$24,527.28
幼稚園 累計
$116,800.07
$117,391.07
591.00
合計
$21,148,024.74
$19,399,298.27
($1,748,726.47)
發展商成立維修基金
﹝每戶港幣$500.00
$1,513,000.00
$1,513,000.00
-
累積維修基金
﹝每月港幣$65,615.00
$8,531,907.20
$8,597,522.20
$65,615.00
定期存款﹝335-33-02293-5




管理費按金
$6,416,736.00
$6,416,736.00
-
公共水電錶按金
$1,064,913.00
$1,064,913.00
-
屋苑總計
$38,674,580.94
$36,991,469.47
($1,683,111.47)
備註:2/2010住宅免繳管理費
資產負債表定存總計:$38,728,727.62
本月實際利息:
$583.54
總存款:
$10,531,907.20 +S/A
利率:
0.07%
3/10預計利息:
$7,636.24
總存款:
$26,929,736.00
利率:
0.115%

4.2

司庫鄺國柱先生報告,截至2010417日,法團康樂活動戶口現存:$47,675.80

4.3
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上月曾要求查核管理處一月份之員工薪酬紀錄,事原其中一位員工離職並獨立顯示於每月薪酬紀錄上,因此要求查核,經與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核對資料後發現並沒有重覆支賬問題,但要求管理處日後有類同情況應提交該離職員工之發薪支票影印本予法團存檔。
5.


小組報告


5.1

財務小組



5.1.1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因管理費收費電腦已呈老化,更換電腦報價為$13,648.00,已在小組會共識購買,但經詳細了解,每月需另繳數據傳輸費$ 660.00;此外,法團將成立網頁,為使各委員能隨時檢視網頁內容,建議在法團會議室加裝電腦,在小組會上已共識購買手提電腦,管理處已索取相關資料供各委員參考。




司庫鄺國柱先生提出,數據傳輸費每月要$660.00,每年則需$7,920.00,但現時是不須繳付。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由於更換新系統後將加設傳輸線接駁總公司電腦部以傳送管理費資料存檔及方便總公司維修電腦系統時使用,而上述費用是網絡商所收取的月費。司庫鄺國柱先生提出,如果日後更換管理公司時,整套系統是否不能再使用,若不能再使用則須再重新考慮。




分區經理張樹偉先生表示,現有管理費系統已使用超過10年並仍然以modem運作,所以操作比較緩慢,且不能配合新系統作儲存資料。而上述報價一萬多元只不過是配合新系統所需的硬件及軟件,另外數據傳輸費$660.00是網絡商所收取的。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每年需要七千多元用作數據傳輸費須再作考慮。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表示,讓管理處搜集更多數據待下次小組會再作商討。



5.1.2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法團電腦方面若用於一般文書處理,可考慮其中一款14吋顯示屏的手提電腦,價錢$5,998.00待下次小組會再作商討。



5.1.3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早前法團向前電梯承辦商提出扣除維修費後支付200912月保養費之建議,但獲其書面回覆不接納此安排;同時管理處亦已向法團顧問律師查詢,律師建議先行支付保養費後再跟進,待委員稍後議決。



5.1.4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有關清理及回收屋苑剩餘鐵器廢棄物資安排,經小組會共識由管理處邀請回收商到屋苑視察,並即時以密封形式遞交回收價,回收價亦包括運費,管理處將安排職員跟車到公証磅核實重量,有關回收商、擺放位置及回收日期的安排將稍後再作匯報。司庫鄺國柱先生提醒,如仍有爭議的物品暫時不要回收,例如「安迪」事件之証物。



5.1.5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早前衛星電視及閉路電視系統保養商「偉松」致函要求法團支付2009年8月至2010年6月之衛星牌照費,經管理處向法團顧問律師查詢,認為該承辦商是按2007至2009年度之保養合約繳交兩次牌照費,故屋苑無需支付上述費用,小組會上各與會委員已共識。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補充,若有其他信件或收到小額錢債索償文件將再作匯報。各與會委員並無異議。



5.1.6
有關支付前電梯保養商200912月份之保養費,金額$162,000.00

會上,司庫鄺國柱先生動議,秘書張士強先生和議,經主席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吳玉成先生,委員郭振邦先生及委員黃淑貞女士不在場外,其餘10名與會委員一致通過支付前電梯承辦商200912月保養費,以及保留有關維修費用之追究權利。



委員吳玉成先生 09:52到場



5.1.7
有關確認加裝衛星裝置,檔案編號:CPML-GRG-IO-L-10-0222010416日財務小組會議上共識,於是晚會議各委員可參考保養商提交衛星頻道選擇。關於現時衛星電視系統牌照承辦商「EC InfoTech Limited」報價,詳列如下:-

項目
內容
數量
價錢
1
提供人手及物料加裝衛星數碼接收裝置
型號:Eight PBI-1000EIG
3
$5,250.00
2
提供人手及物料加裝California LNB
型號:Amplifier 140105-1
1
$2,800.00
3
提供人手及物料加裝Feed hon
品牌:Eight 型號:OASHSP
1
$2,800.00
4
Feed Hon SUPPORTING
1
$500.00
5
結構工程師證書
1
$1,500.00
6
Satellite Downlink Cable 30M from RoofTop to R/F SMATV Room(RG6)
1
$2,000.00
7
Testing & Commissioning
1
$400.00
總價
$15,250.00

會上,司庫鄺國柱先生動議,委員胡善貽女士林美蓮女士和議,經主席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及委員黃淑貞女士不在場外,其餘11名與會委員一致通過加裝上述衛星裝置。

經與會委員商議後,共識加入中央電視第1台、第4台及第9台頻道。司庫鄺國柱先生要求,管理處稍後應將有關電視頻道資料交各委員參考。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將通知承辦商開展工程及發通告知會業戶。



5.1.8
有關確認購買防滑地毡,檔案編號:CPML-GRG-IO-L-10-0192010326日管理委員會會議上共識購買,於是晚會議確認。有關供應商報價資料詳列如下:-

防滑地毡品牌  3M               尺寸:    1.     168x 62  1
型號                  8850                            2.     155x 72  1
顏色                  :紅色                            3.     67x 57  1

供應商名稱
新世紀物料供應
及工程有限公司
創意地毡有限公司
金額
$9,400.00
$9,984.00
備註:供應商提供12個月之物料保用期。

會上,司庫鄺國柱先生動議,秘書張士強先生和議,經主席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及委員黃淑貞女士不在場,委員吳弟先生棄權外,其餘10名與會委員一致通過確認購買防滑地毡,並交由最低報價供應商「新世紀」承辦。




5.2

工程及維修小組



5.2.1
組長吳弟先生提出,若管理處揀選到合適人選填補維修主任的職位,須先安排與其會面,以查核申請人之有關工作証明文件及牌照。



5.2.2
組長吳弟先生查詢,遊樂場設施老化損壞,可否安排承辦商翻新以節省開支。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早前已邀請保養商「捷時」到屋苑檢查,發現總共有8件遊樂場設施損壞須要更換,報價金額$74,000.00,同時,亦已查詢保養商可否修補或翻新,但獲其回覆謂不會做翻新工程。組長吳弟先生表示,可否邀請其他承辦商進行翻新。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可以嘗試查詢,但據知一般遊樂設施屬獨家代理。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遊樂場設施只提供予小童使用,因此,必須限制成人走上設施以減少設施損耗。副維修經理黃舜生先生表示,會向合資格供應商查詢。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補充,有進一步消息後會在小組會匯報。



5.2.3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在小組會上已匯報,本苑每18個月會做一次清理及疏通屋苑範圍內所有地下污水渠道、污水井及隔油池,並剛剛在會上開啟所有回標文件,有關工程內容、回標承辦商及資料簡列如下:

提供人手、物料及高壓通渠器械清理及疏通富健花園屋苑範圍內所有地下污水渠道/污水井及隔油池數量如下:地下污水渠道 - 214段,  地下污水井 - 214 個,  洗地水隔油井 - 3

承辦商
名稱
均益渠務工程
有限公司
獲利工程
有限公司
高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天靈渠務工程有限公司
錦明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永霸高壓通渠有限公司
工程金額
$22,500.00
$23,800.00
$26,540.00
$35,000.00
$37,520.00
$48,500.00

綜合上述報價,以「均益渠務工程有限公司」金額$22,500.00為最低,會上各委員共識交予其承辦,並於下次例會上確認。



5.2.4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匯報,由於購買移動式液壓高空作業平台現正在招標階段,待開標後再行議決。



5.2.5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匯報,在小組會上曾商討將停車場改裝八達通/智能咭系統,而早於20096-7月曾經招標,建議重新招標以取得最新的工程價格。組長吳弟先生表示,香港現時有很多屋苑已設有八達通車閘系統,而且改裝系統後可節省日夜更約4名保安員,亦可減少不必要收費爭拗。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一般八達通收費系統每確認一次都會收一次行政費,每月最少收費為$1,000.00或總收入之10%;如確實改裝此收費系統將會再與八達通公司商議收費,而上一次回標價大約為30多萬。組長吳弟先生提出,可否只在現時的收費系統加設八達通裝置。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現時的車閘保養商為「大昌」,如只在現時系統加設裝置,可能須要由「大昌」加裝,以免兩間公司同時保養此系統;而「大昌」亦有在上次招標時回標,但價錢並不是最低價。組長吳弟先生表示,可邀請最低標公司及「大昌」同時報價。副維修經理黃舜生先生表示,八達通系統是有指定承辦商,如「大昌」不是指定承辦商,其可外判予有關公司承辦。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將會與現時屋苑閉路電視系統保養商「EC」查詢有關資料後,再在小組會上匯報。



5.2.6
有關確認住宅單位修葺外牆紙皮石工程,檔案編號:CPML-GRG-IO-L-10-020,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與相關委員共同開啟所有密封式報價文件,有關工程內容簡述如下:

工程內容    提供合資格工人、物料及工具於外牆搭建棚架連修葺外牆紙皮石。工程包括:開鑿已鬆脫之紙皮石,如鬆脫位置露出鋼筋,鋼筋須整理及塗上防銹油,做回批盪底及鋪回原有式樣之紙皮石及收口等工序(大廈外牆紙皮石由管理處提供)

維修位置
522H室廚房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1平方呎;

710H室浴室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2平方呎;

8座對出小公園矮圍牆,修葺面積約100平方呎。(此位置無需搭建棚架)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匯報,承辦商在第8座小公園進行有關工程期間,發現比原先面積增加80平方呎,每平方呎收費為$45.00,金額額外增加$3,600.00。主席黃福榮先生表示,發現承辦商用電鑽鑿牆,可能因此令維修面積擴大;組長吳弟先生表示,維修紙皮石工程只可以手鑿,並表示其施工工序出錯,不可能再追討額外收費;相反,法團亦可能會向他們追究責任。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表示,會與承辦商「新富興工程有限公司」了解及商討後再作匯報,並稍後將相片交予各委員參閱。



5.2.7
有關住宅單位修葺外牆紙皮石工程,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剛剛在會上開啟所有回標文件,有關工程內容、回標承辦商及資料簡列如下:

工程內容: 提供合資格工人、物料及工具於外牆搭建棚架連修葺外牆紙皮石。工程包括:開鑿已鬆脫之紙皮石,如鬆脫位置露出鋼筋,鋼筋須整理及塗上防銹油,做回批盪底及鋪回原有式樣之紙皮石及收口等工序(大廈外牆紙皮石由管理處提供)

維修位置
3 8D室睡房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2平方呎;

411H室睡房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1平方呎;

614C室浴室位置至廁所位置搭建15呎吊棚,修葺面積
浴室約3平方呎及廁所約1平方呎;

7 1J室睡房位置搭建2層梯棚由地下至1樓,修葺面積約3平方呎;

7 2J室浴室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1平方呎;

承辦商
名稱
好時建設
有限公司
新景象工程
有限公司
新富興工程
有限公司
成輝工程
有限公司
佳達維修服務有限公司
匯泰工程及
顧問有限公司
工程金額(港幣)
$15,000.00
$16,000.00
$16,500.00
$16,600.00
$24,000.00
未有
回覆報價

綜合上述報價,以「好時建設有限公司」金額$15,000.00為最低,會上各委員共識交予其承辦,並於下次例會上確認。



5.2.8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匯報,安裝鏡頭工程已經開始,現階段正進行裝喉工序。





10:30 「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代表出席



5.2.9
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第1028號及第48號升降機在3月份分別發生多次故障,提醒電梯公司多加留意。









「力建」代表袁先生表示,早前機電工程署檢查後作出書面指引以符合法例,本司已作出跟進,並將於下星期一回覆機電工程署,副本將給予法團。其餘有兩個維修工程項目已提交報價,第一項為L1-L36升降機房內轉動部份加裝保護罩,因現有的已不合符法例,故此須更換一種手指不能通過之保護罩,每套為港幣$4,500.00,總金額為$162,000.00;第二項為如遇火警,切勿使用升降機指示牌不足夠須填補,總數為283件,每塊為港幣$120.00。「力建」代表袁先生補充,由於升降機機房照明不足須加強照明;另外升降機房門須自動關閉,因此須加裝門鼓。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如加裝保護罩、加裝門鼓及填補指示牌由「力建」承辦,約需多少時間,「力建」代表袁先生表示,在確認日起計,指示牌需要25日左右;而加裝保護罩連製作需時約1個月左右。至於加裝紅外線保險刀工程,大概兩個星期後將會全部完成。關於加裝保護罩可再向供應商商討,由於數量較大可能會有八折優惠;而指示牌價錢已作出下調,所以再沒有調整空間,稍後再會提交最新報價。在加裝門鼓方面,貴苑可購買門鼓由其司安排安裝。




10:54 「力建」代表離席


5.3

保安小組



5.3.1
保安小組組長胡善貽女士報告,早前一名夜更保安員曾向法團主席投訴其主管及「其士」屋邨督察工作安排及紀律問題。由於事件涉及「正誠」的內部問題,所以應由「正誠」自行處理,而管理處亦已致函詢問有關詳情。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早前已接獲保安公司回覆,講解同一名員工先後兩次離開崗位,第一次是該名員工表示身體不適,遇見主管後即離開崗位去求醫,回崗位後有交回醫生紙;另一次該名員工則表示家中有要事,打咭後離開,大概一小時左右回崗位後再打咭開工。上述事件已通知保安公司要作扣款。另外,在43日保安公司經理已向該名員工面談,表示日後若有身體不適需離開崗位,應召喚十字車;除此之外,亦向其表明工作崗位是由有關主管安排,假若該名員工發覺本苑不適合可以選擇離開。



5.3.2
委員吳弟先生表示,發現一名男士到閘口蓋印後駕駛一部綠色輕型貨車離開,質疑保安員的工作有問題。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回應,其已向早夜更保安了解事件,表示當時有關車輛在早更時已上停車場,但並沒有蓋印,及後在夜更其離開時補回蓋印。不過,保安指該部綠色車應是一部7人私家車。委員吳弟先生表示,該部應是一部輕型貨車。司庫鄺國柱先生提出,可翻查大約時段的閉路電視錄影帶,核實該部是綠色私家車還是輕型貨車。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閉路電視是黑白錄影,司庫鄺國柱先生提出,可以翻查大約時段的車牌號碼以作跟進。



5.3.3
組長胡善貽女士報告,在416日的保安小組會議中曾提及,管理處須提醒各承辦商,其轄下員工如有任何問題,應直接向其直屬主管或其公司反映。日後,如仍有承辦商職員向法團委員投訴,亦應將有關事件交由管理處跟進。



5.3.4
組長胡善貽女士報告,在324日,因有一名夜更保安員缺勤,故於3月份的保安費用已作出扣款。


5.3.5
組長胡善貽女士報告,在421日管理處接獲88F業戶來函,要求索取出勤紀錄,並投訴頂位保安員欠缺禮貌及詢問為何將日更座頭保安員調離。由於有關文件可能涉及保安公司的內部資料,故將會轉交「正誠」跟進。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就有關事件已有職員以電話向該業戶解釋,當時正位保安員曾放4日例假並不是調離,而當日被投訴的譚姓保安員是一名頂位員工。詳情有待「正誠」回覆後,再作匯報。



5.3.6
委員吳弟先生表示,本苑有一名住戶經常駕駛一部四驅車以高速於苑內行駛對行人做成危險。主席黃福榮先生提出可否加設告示牌提醒司機減低車速。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將會安排張貼通告及於馬路當眼位置加設告示牌提醒司機減慢車速。



5.3.7
組長胡善貽女士表示,早前接獲522樓住戶投訴,表示隔鄰單位經常擺放鞋子在門口,甚至擺放BB車於門口餵飯,影響環境衛生,但保安員在巡樓時亦視而不見。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回應,管理處亦曾接獲有關投訴,即時已勸喻有關住戶將BB車收回屋內;保安員除在巡樓期間留意外,亦會不定時到522樓巡查,現時的情況已有改善。委員吳玉成先生補充,投訴人當日曾表示希望保安員在巡樓期間不應只留意第5座,應一視同人處理門口擺放雜物事宜。




11:15 「信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代表張先生出席



5.3.8
「信徽」代表張先生表示,今次意向書有兩間公司回標連同上一次回標的公司將被邀請投標街市/商場更換冷氣工程。而今次投標有不同之處就是因為上次回標承辦商所提供的冷氣機品牌各有參差,因此今次的標書內容將提供三個品牌,不論主機或Fan Coil予以投標以作參考;另外,亦加設一個維修項目,在主機部份只作維修,其餘玻璃棉方面便會更換,如Compressor損壞亦作更換等工程項目,使冷氣系統可繼續運作。




司庫鄺國柱先生查詢今次招標的流程。「信徽」代表張先生表示,今次的流程將與上一次類同,但複雜在於有三個品牌予以考慮取捨,我們亦會提交評估報告,羅列每一個品牌承建商所投標的價錢;亦會參考今次的投標者的背景是否適合,再讓各位選擇。如各位對標書內容沒有更改的話,大概一星期左右就可以派標,並給予兩個星期回標時間隨後就開標, 再會提交評估報告予以選擇。由於是次標書內容有所更改,故將會在派標同時相約所有投標者再作實地巡視,屆時各投標者將會對今次工程更清晰。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如一星期內可派標,即是430日派標,兩個星期截標,即514日。「信徽」代表張先生表示需要一星期做分析,大概522日可提交評估報告,各委員應可在524日收到報告,隨後就可安排會議及約見承辦商。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接獲報告後,可在528日之例會商討。「信徽」代表張先生表示,揀選承辦商可以有兩種方法,第一是在內務會接見承辦商後再在業主大會讓業戶選擇;第二是在業主大會上由承辦商親自講解,令業戶對承辦商有深刻了解,再讓業主選擇,這是一次性安排會比較簡便。而約見承辦商方面,通常會揀選35間,每一間大概需半小時,而為投標公平起見,建議一日內完成。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528日開例會後可在6月頭約見承辦商。司庫鄺國柱先生建議顧問公司提交集資方案。「信徽」代表張先生回覆將提交詳細建議予以參考。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報告,剛剛在會上開標,有兩間回標承辦商提交意向書,分別如下:

1.          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2.          盈業工程公司


「信徽」代表張先生表示,在未來的評估報告上將會列出上述兩間公司的背景資料及經驗予以參考。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補充,標書內夾附兩張行政費之支票,將會存入法團戶口。

11:37「信徽」代表張先生離席


5.4

清潔小組



5.4.1
組長吳玉成先生表示,本月初管理處與法團均收到某部份業戶投訴,駐3座清潔工人樓層清潔欠妥善,經管理處了解及進行突擊檢查,發現業戶投訴之問題,並非因清潔不足導致,事件已交相關同事再作跟進,小組共識若再有個別業戶投訴承辦商表現,應先交予管理處處理,再由管理處向法團報告。



5.4.2
組長吳玉成先生表示,早前食環署曾到本苑巡查有關蚊患事宜。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報告,經食環署巡查後表示,屋苑中央公園及住宅部份大致上衛生情況理想,但須留意個別位置如街市及各座設施房需加強防治措施,例如垃圾房底要填補隙縫,現正安排工程部同事進行修補;另外,須留意苑內渠蓋匙孔凹位位置,現正考慮訂購膠塞填補凹位,而全苑大概有600個匙位,每個膠塞約需$4.00,合共約$2,400.00。管理處將會嘗試做幾個位置觀察其效果後再匯報。委員吳弟先生表示,有些屋苑會貼上膠紙。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表示,貼膠紙會很容易脫落。委員吳弟先生表示,苑內有很多渠蓋已呈銹蝕,建議交換使用及補油以避免長期銹蝕而損壞。司庫鄺國柱先生提議,多訂購幾個渠蓋輪流替換及補油,因為如果取走渠蓋會對路人產生危險。委員吳弟先生表示,可訂購4個以作替換。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表示會與工程部商議後,在小組會上匯報。另外,街市生果檔前位置有積水情況,已安排工程部同事明天內完成填補所有凹陷位置。並已與清潔公司商討加強外圍公眾地方清潔,由本月下旬開始將每星期落蚊油之工序更改,改為每月第二個星期落蚊沙,而不會額外收費,其他星期亦保持落蚊油,清潔公司表示蚊沙有效期約一個月,從而減低蚊蟲滋生機會。



5.4.3
組長吳玉成先生報告,3月份舊衣回收數量為357 Kg,清潔公司同意將金額由現時$3.50/Kg調整至$4.00/Kg,並在51日開始,6個月後視乎情況再作調整。



5.4.4
組長吳玉成先生表示,管理處收到部份業戶投訴,指有個別座頭在清理晚間樓層垃圾後,遺留餿水在電梯或樓層走廊,管理處已向承辦商反映,亦安排夜班同事加強巡查。



5.4.5
委員張德漢先生徵詢各委員,日前曾草擬關於蚊患信件予龍瑞卿議員的意見。主席黃福榮先生表示,其本人並不認同,如張先生欲致函可以私人名義發出。組長吳玉成先生表示,就此事件現正在處理階段,希望再有進一步發展後再行考慮發出與否,因此現時不建議發出信件。委員張德漢先生表示,早前發現有很多蚊子出現並檢查本苑內但無發現,故此向食環署作出投訴,及後主席黃福榮先生接獲龍議員來電表示有業戶投訴有蚊子由富健花園飛往龍門居。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當日亦曾聽見委員張德漢先生表示有三名食環署職員與其巡查後確認龍門居與富健花園交界處(龍門居範圍)一列渠位有很多蚊子幼蟲(孑孓),因此認同以管理委員會名義致函龍議員澄清事件。





5.5

園藝小組



5.5.1
組長林美蓮女士滙報,「盈春園藝」在417日至20日期間展開3座及7座對出巒樹樹腳加種植物;另外,12座與3座之間所種植樹木生長超過1樓,故稍後將安排修剪。



5.5.2
組長林美蓮女士報告,有關前承辦商保養工作扣款項目,經扣減後支付予前承辦商20099月份之費用為 $ 5,221.33,管理處已在413日以掛號形式寄出。



5.5.3
組長林美蓮女士表示,有關母親節送贈康乃馨安排,管理處已聯絡承辦商查詢,但「盈春」李先生表示因其並非專營鮮花,所以要索取報價。組長林美蓮女士續稱,由於今年失收及歐洲方面受火山影響航運,鮮花來價頗高,故預算訂購數量更改為500支,初步報價金額約需港幣$1,750.00(每支$3.50)。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補充,須於下星期二之前確實訂購,價錢方面將會與承辦商再作商討。



5.5.4
組長林美蓮女士表示,由於駐苑員工工作互不協調,承辦商於419日開始會將「華姐」暫調離屋苑。就此安排已向管理處表示,經收集部份居民意見,認為「華姐」工作表現並無不妥,希望暫停調職安排,管理處隨即向「盈春」李先生反映,其回應由於已作安排,故不便即時調回,但會觀察兩星期後再作考慮。委員吳弟先生表示,為何要選擇調走「華姐」,因為其曾經修讀有關園藝課程,恐防對屋苑之園藝工作有所影響。

12:12委員吳弟先生離席




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補充,員工不協調事件曾在小組會上討論,「盈春」李先生亦曾嘗試調解,及後發覺仍未能解決故有此安排。組長林美蓮女士表示,「華姐」曾修讀培訓局課程,而且工作方面比較細心;而「萍姐」則在屋苑工作日子較長,希望在工作分配上作適當安排,使兩位員工都可以繼續留在屋苑。


5.6

康樂小組



5.6.1
組長蔡玉蘭女士報告,有關全日挪亞方舟活動將於52 (星期日) 舉行,3車之門票已全部售罄,參加人數合共174人,另外,截止421日,第4車的報名人數為27人,但由於人數不足須每個空缺座位補貼港幣40元,故並不建議加開第4車。此外,是次活動預計康樂戶口須撥款$600.00(每車$200)。而法團將安排胡善貽小姐張德漢先生及本人,連同管理處3名職員隨團協助。各工作人員的集合地點於第四座地下側空地,集合時間為早上830分。



5.6.2
組長蔡玉蘭女士表示,在416日的康樂小組會議中曾共識,將於59 (星期日)在中央公園高台涼亭舉辦派發康乃馨活動,以向偉大的母親表示敬意。預算派發數量約為500枝。



5.6.3
組長蔡玉蘭女士報告,由於瑜伽班B25班收生不足因而取消。



5.6.4
組長蔡玉蘭女士報告,在興趣班組收支方面,由20098月份至20102月份之收支結餘,經司庫核對後,已於201049日存入法團康樂戶口,而有關款項為港幣 $8,821.00





5.6.5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補充,有關全日挪亞方舟旅行活動,今日已將所有門票收入存入法團康樂戶口,剛才司庫鄺先生已簽署支票予旅遊公司,扣除區議會撥款後,法團只須撥$450.00作為今次活動支出。而購買是次活動之小禮物將會由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墊支,隨後會將單據交法團核對後再補發支票予李小姐



5.6.6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補充,會否議決59日母親節派發康乃馨活動及派發數量? 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鮮花價錢實在太貴。與會有6位委員贊成派發鮮花,其餘棄權。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鮮花價錢不能超過$1.00。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表示,因為時間緊迫未能留待下次會議商討,讓管業主任王泰峰先生與承辦商確實價錢後出內部文件予各委員回覆。司庫鄺國柱先生補充,法團可撥出$500.00購買500支康乃馨,並交由管理處跟進。

6.


其他事項


6.1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匯告,於420日接獲「惠康」來函表示,將自行安裝冷氣系統於其舖內範圍,並根據2010412日本處之函件,冷水供應予88號舖至2010531日,而許可證於61日正式終止。管理處將安排信件回覆「惠康」最後供應冷水日期為531日。


6.2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關於追討「安迪」事宜,於3 31日已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上庭日期為53日上午9時。追討款項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為追討賠償毀壞第6座咸水減壓掣、球掣,Y隔等工程費用,總共$12,800.00;第二部份為保險墊底費$10,000.00;第三部份為其中一名苦主入稟小額錢債之索償$26,000.00,而據悉,有關苦主將向小額錢債審裁處入稟提出索償。


6.3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表示,在上次與「安迪」之小額錢債審訊案件,懷疑有人就事件收取利益而為「安迪」作假口供,已於47日到青山警署報案,並集齊資料,包括2008429日「安迪」兩名員工入邨工作記錄及証件;當日小額錢債審裁處「安迪」証人的記錄;及今次小額錢債審裁處判決已繳付之金額$4,181.00包括証人費用的支票記錄。警署方面亦已發出報案編號。而在上星期欲到警署索回口供記錄時,警方回覆因這是備案記錄,須在上庭時將事件向法官清晰提出,若法官認為事件有可疑會交警方處理,屆時警方亦會立即跟進有關事件。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若53日時間許可的話將會一同上庭。


6.4

司庫鄺國柱先生提醒,管理處應製作列表,顯示「安迪」自進駐本邨以來每月所提交的損壞報告,類同管理處每月報告的範式,而列出在該段時間,「安迪」所述的損壞掣件亦沒有突然爆水的情況出現。另外,當日爆斷之喉仔為何會齊口斷開,如管理處有師傅可作為証人可會更好,但該有關零件一定要保存並拍照存檔及提交予法庭。


6.5

委員黃淑貞女士表示,管理處上庭前應帶備所有文件。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所有的文件都必須帶備上庭,而上一次敗訴是因為對方帶備充足文件,其清晰列出每月已提交損壞報告顯示該減壓掣已損壞;另外,法官亦相信「安迪」証人之口供,表示當日正處理另一減壓掣,並沒有觸動肇事之減壓掣。但在「安迪」5月份回覆的信件中已表示,肇事當日兩名員工正處理肇事之減壓掣並突然爆裂,其解釋爆裂原因是因為該減壓掣經已勞損。管理處上庭當日可能未有清晰及肯定地回答法官的問題,如果事前以列表形式準備回答法官問題會比較好。委員黃淑貞女士表示,如事前有充足準備,信心就很大。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表示,管理處亦會儘力去處理有關事件,但勝訴或敗訴亦很難確定。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雖然勝算很大,但亦須視乎客觀因素,只要管理處儘能力,上庭時不要心怯,有條理地向法官講解事件便可。


6.6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早前在小組會上已商討管理處一項增值服務,由「富居樂」提供承辦商免費檢查鋁窗,該承辦商表示其所有員工都有相關的証明及有經驗做相關的檢查,而檢查後承辦商會提交須維修部份之報價,若業戶認為合理可接受維修,不然的話可自行邀請其他承辦商代之,且此承辦將會提供2年保養,相比其他小型承辦商未必可提供此項服務。稍後管理處將與「富居樂」聯絡安排通告,如業戶有興趣的話,可以登記安排進行檢查。


6.7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匯報,上次小組會法團顧問陳樹英女士馮卓祺先生表示,既然曾有業戶以屋苑名義開設網頁,建議法團可為屋苑設置。除可提供屋苑基本資訊外,亦可張貼日常通告、會議記錄等,減少儲存的文件並可在電腦閱覽。但現時他們收集的資料仍未充足,因此須在下次會議連同訂購電腦再作詳細匯報。


6.8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表示,昨日曾向各委員諮詢關於草擬問卷,暫時只收到委員張德漢先生之意見,如各委員仍有其他意見可交回管理處,待下次小組會再作商討。

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表示,委員張德漢先生對問卷希望作以下修改,當中,其希望強調急需更換遊樂場地墊的件數;另一段,參考資料部份,根據2009年更換第8座對出小公園健身場地之地墊價錢為$12,800.00,總共120件,平均每件約$100.00”張先生欲強調如散件由駐苑技工更換,參考以前曾做之價錢,每件約須為$200.00。若其他委員有意見請通知管理處,待下次工程小組會上再作商討。




主席黃福榮先生宣佈,下次例會日期為2010528日。

會議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四日零時四十六分結束。

富健花園業主立案法團
第四屆管理委員會
主席
黃福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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