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記錄


富健花園業主立案法團
第四屆管理委員會
第二十一次會議記錄


日期: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星期四﹞ 
時間:晚上八時四十分 
地點:富健花園第十一座地下會議室 
出席:業主立案法團管理處
黃福榮先生 ─ 主席張樹偉先生 ─ 分區經理
趙忠立先生 ─ 副主席李淑貞小姐 ─ 管業經理
張士強先生 ─ 秘書黃舜生先生 ─ 副維修經理
鄺國柱先生 ─ 司庫黃嘉倫先生 ─ 高級管業主任
蔡玉蘭女士 ─ 委員王泰鋒先生 ─ 管業主任
張德漢先生 ─ 委員  彥先生 ─ 維修主任
吳玉成先生 ─ 委員梁偉傑先生 ─ 高級技工
黃雯鳳女士 ─ 委員余寶蓮小姐 ─ 助理行政主任
黃淑貞女士 ─ 委員
胡善貽女士 ─ 委員盈春園藝
  弟先生 ─ 委員李鳳堯先生
林美蓮女士 ─ 委員
正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謝永基先生
  東先生
請假:郭振邦先生 ─ 委員
記錄:余寶蓮﹝管理處﹞ 


 

會議內容


1.


 


 


通過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記錄

 


 

1.1



會上,委員吳玉成先生動議,秘書張士強先生和議,經主席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林美蓮女士表示棄權,委員郭振邦先生、委員蔡玉蘭女士及委員黃淑貞女士不在場外,與會委員一致通過第四屆管理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記錄。



2.


 


 


主席匯報

 


 

2.1


 

主席黃福榮先生報告,「亞洲直接市場」申請於2010年6月11日派發宣傳單張(PHD
Shop)投入各住宅大廈單位信箱內,為屋苑帶來港幣$1,513.00的收入。



 

2.2


 

主席黃福榮先生報告,接獲「博愛醫院」申請擺放宣傳單張及海報,為業戶提供免費「中醫針灸戒煙服務」。



 

2.3


 

主席黃福榮先生報告,早前分別接獲「博愛醫院」及「仁濟醫院」邀請參與屋苑慈善籌款活動,現建議一如以往,只擺放善款收集箱在各座地下大堂,讓居民自行捐款。

「仁濟醫院重建基金」籌募經費活動安排:2010年9月18日10月3日;

「博愛月全港慈善籌款2010」活動安排:2010年11月1日11月15日。

 


3.






園藝保養事宜



 

3.1


 

副主席趙忠立先生表示,保養屋苑各類樹木乃園藝保養商「盈春園藝」之責任,惟早前收到「盈春」提交之建議及其聘用註冊樹藝師檢查13棵「皇后葵」連提交專業報告之報價,要求「盈春」李鳳堯先生解釋。「盈春」李先生回應,其本人並非政府認可之註冊樹藝師,故未能提供專業報告證明樹木健康與否,並強調會否聘用專業人士檢查,法團可自行決定。




3.2



副主席趙忠立先生表示,由於7座後面花床有渠冚及大渠經過,嚴重影響樹木生長,詢問「盈春」李先生有關處理7座「皇后葵」之意見。「盈春」李先生稱,以其所知實難作出準確判斷應否移除,而且該位置經常受到強風吹襲,建議聘用專業人士評估。趙副主席表示,據其個人了解,屋苑入伙超過10年,故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樹木,包括移動或清走,沒需要諮詢「地政署」。




3.3



副主席趙忠立先生表示,關注屋苑植物生長形態欠佳,認為園藝工人工作欠妥善,4座單車位兩邊花床未有及時補種植物,致該處堆積死泥容易滋生蚊蟲。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及「盈春」李先生補充,該位置已於日前補種白蝴蝶,由於白蝴蝶乃陰生植物,適合該位置生長。趙副主席不表認同,該位置經常有業戶推著單車穿梭,認為種植其他植物會較為適合。

 



3.4



副主席趙忠立先生表示,關注到屋苑修剪植物及草皮情況。「盈春」李先生表示,早於月前已安排進行打草,此外,近月亦進行不同花圃改善工作,致令屋苑園藝工人工作應接不暇,故在稍後當花圃改善工作完成,將進行修剪植物工作;至於處理「皇后葵」之意見,由於其個人意願不能作準,加上該位置容易受到強風吹襲,如與會委員認為該棵「皇后葵」需要移除,其本人沒有意見。對此,組長林美蓮女士趙副主席深表認同,共識要求「盈春」李先生就清走該棵傾斜情況最嚴重的「皇后葵」提交報價。趙副主席強調,園藝公司有責任跟進屋苑樹木,如發現任何問題,應主動通知管理處讓法團知悉。

 



3.5



副主席趙忠立先生提出,目睹兩名園藝工人工作能力一般,建議「盈春」李先生定時到屋苑提供協助。組長林美蓮女士表示,駐屋苑園藝工人華姐4月19日調離後,接任園藝工人表現未如理想,尤其在6月20日當天,目睹接替員工之工作情況,可能影響植物生長,且澆水時未有同時進行拔草,經長時間觀察後,認為該員工表現未能接受,要求「盈春」李先生安排調配。委員吳弟先生補充,該員工之前從事清潔主管,未具足夠園藝工作經驗,重申華姐工作令人滿意。對此,「盈春」李先生承諾嘗試與華姐商議返回屋苑工作之可能性。

 



3.6



應副主席趙忠立先生及組長林美蓮女士要求,「盈春」須盡快提交有關移除7座「皇后葵」之報價。另司庫鄺國柱先生要求管理處張貼通告,通知業戶有關安排。

 



3.7



應副主席趙忠立先生要求,「盈春」須密切留意其餘兩棵「皇后葵」的生長情況,如發現問題須即時通知管理處,認為園藝工人應具備專業知識,定時修剪植物。



4.


 


 


保安服務事宜

 



4.1



組長胡善貽女士表示,法團接獲「警務處」來函,指分別在5月14日10座及5月15日8座巡查時發現,保安員陸燕冰胡娟娟於值勤時疏忽職守,沒有查問到訪者的身份及登記其個人資料,要求「正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代表解釋。




4.2



「正誠」謝永基先生李東先生回應,於5月14日及15日該星期警員總共4次突擊檢查,其中兩次便裝警員進入大堂,上述兩名替位保安員未有即時詢問或登記訪客資料,兩名保安員已承認有關過失,其司已即時發出警告通知,及嚴厲訓示所有保安員留意陌生人進入大堂。

 



4.3



組長胡善貽女士表示,關注10座有替位保安員禮貌欠佳,其本人主動與該保安員對話亦沒有理睬,且經常垂頭及不願面對業戶。副主席趙忠立先生表示認同,除此之外,7座替位保安員更甚,沒有查問訪客身份,以及當值時閱讀報紙。主席黃福榮先生要求保安公司重新訓示有關保安員,應主動與業戶打招呼,提升服務質素。

 



4.4



主席黃福榮先生譴責保安公司服務質素持續未有改善,誠如一向要求,保安員須登記所有訪客資料,以及關注駐守公眾地方及街市之保安員未有主動執行職務,要求管理處發出警告信勒令保安公司改善。

 



4.5



有關12座某單位被上門收數事件,「正誠」謝先生解釋,當天座頭保安員已完成登記訪客資料,但未有即時報告控制室跟進,讓有關人士登上單位,涉及程序錯誤,已就事件嚴厲斥責有關保安員。「正誠」李先生補充,按慣常處理方式,如對住戶未有確定身份,須即時通知控制室到場了解。

 



4.6



司庫鄺國柱先生提出,據法團與保安公司多次會議所得,問題圍繞於替位及外圍人手,冀望保安公司著手跟進,而原有座頭及固定崗位之保安員表現亦符理想,強調即使慣常進出人士亦須登記。




4.7



組長胡善貽女士及委員林美蓮女士亦強調,法團只是要求保安員忠於職守,除認識法團委員外,應認識其他住戶及查詢訪客的資料。




4.8



委員吳玉成先生表示,關注本苑保安服務質素偏低,反觀「正誠」轄下其他屋苑服務質素令人滿意。「正誠」謝先生解釋,由於部份保安員長時間駐守同一崗位,致缺乏動力。對此,主席黃福榮先生要求保安公司將部份欠缺工作熱誠之員工調離。另委員林美蓮女士表示讚賞「龍門居」保安員態度親切、待人有禮,建議「正誠」參考。

 



4.9



應委員吳玉成先生建議,管理處須向「正誠」發出警告信,要求1個月內作出改善。委員林美蓮女士及委員吳先生重申,要求保安公司認真考慮,履行合約內容,盡心盡力服務屋苑。

 



4.10



主席黃福榮先生總結,冀望保安公司積極改善,以孚眾望,否則不排除約見「正誠」總經理討論。「正誠」謝先生承諾會就問題與保安員加強溝通,嚴懲有關員工。

 


5.


 


 


管理處報告

 


 

5.1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有關存放屋苑基金的建議,6月3日「交通銀行」代表出席法團會議講解,建議屋苑以信託形式儲存,每年徵收屋苑數千元行政費,視乎其複雜性計算,利息較一般發鈔銀行為高,同時答允每月提供存款利率予法團參閱。



 

5.2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是日收到龍更生區議員反映,謂有8座業戶關注龍門路對出商舖帳篷嚴重向外伸出,對途人構成危險,而管理處早前亦已去信通知商舖及業主,要求拆除/維修破舊帳篷,確保安全及穩妥,龍議員建議管理處張貼通告,讓業戶知悉,待有進一步詳情再報告。對此,委員吳弟先生建議管理處通知「食環署」跟進。



 

5.3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有關社團申請張貼宣傳海報,法團早有共識,只接受沒有政黨牌頭之申請,惟最近收到龍瑞卿區議員申請張貼旅行海報,詢問與會委員意見。主席黃福榮先生回應,查有關活動實為龍議員與某團體合辦,建議參照過往歷屆管理委員會準則,婉拒其申請。



 

5.4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有關商場冷氣系統更換工程之進度,顧問公司已安排7月6日聯同法團及管理處約見冷氣工程投標商,顧問公司建議待業主大會通過有關工程後,工程費用分三期﹝40%、30%、30%﹞收取。對此,主席黃福榮先生要求管理處通知商場業戶參與見標及發表意見。



 

5.5



有關業主大會舉行日期,經與會委員商討後,共識業主大會暫定7月31日星期六晚上舉行,管理處將於7月6日當晚提交業主大會議程與法團商議。應秘書張士強先生建議,管理處須致函邀請法團顧問出席提供意見。



 

5.6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匯報已完成8項不超過港幣$2,500.00的工程如下:



 



5.6.1

更換0512J單位外牆4吋污水主喉連搭棚,由「新景象工程有限公司」承辦,工程金額港幣$2,180.00,6月3日施工,並於當日完成。



 



5.6.2

更換0720F單位外牆4吋污水主喉連搭棚,由「新景象工程有限公司」承辦,工程金額港幣$2,180.00,6月4日施工,並於當日完成。



 



5.6.3

更換0712A單位外牆4吋污水主喉連搭棚,由「新景象工程有限公司」承辦,工程金額港幣$2,180.00,6月21日施工,並於當日完成。



 



5.6.4

更換0608J單位外牆4吋污水主喉連搭棚,由「新景象工程有限公司」承辦,工程金額港幣$2,180.00,6月21日施工,並於當日完成。



 



5.6.5

租用高空工作鋁架疏通外牆喉管淤塞,由「億勢騰鋁架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金額港幣$1,750.00,租用期由6月9日至6月23日。



 



5.6.6

訂購1/8”花鋁板維修街市出入口梯級,金額港幣$2,400.00,供應商「萬昌五金建材有限公司」。



 



5.6.7

維修35號升降機地台,由升降機保養商「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承辦,工程金額港幣$1,500.00。



 



5.6.8

更換11座前置放大器,由「EC Info
Tech Ltd.」承辦,工程金額港幣$1,000.00,4月27日施工,並於當日完成。



 

5.7



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5月份曾發生兩宗高空擲物事件,關注目前情況。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回應,事件已交警方跟進。



 

5.8



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5月份7座有單位被上層及下層投訴發出噪音,要求控制室報警處理,關注目前情況。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回應,根據管理處記錄,有關單位7年前已開始投訴其上層單位發出滋擾噪音,亦先後多次要求報警處理,管理處將繼續留意及跟進。



 

5.9



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接獲11座10樓有業戶投訴指上層單位冷氣機滴水,要求管理處跟進。



 

5.10



秘書張士強先生及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關注12座32號升降機故障頻繁,要求管理處留意。



 

5.11



委員吳弟先生提出,目睹有升降機扲手貼上兩層透明保護貼,影響操作,要求管理處跟進及訓示有關員工。



6.


 


 


司庫匯報

 



6.1



司庫國柱先生報告,截至2010年4月30日,屋苑收支如下:










 


 


 

存款名稱

3/2010

4/2010

/﹝虧﹞


 


 


 

停車場 累計

$268,364.77

$245,819.51

($22,545.26)


 


 


 

住宅 累計

$18,386,544.42

$18,613,067.99

$226,523.57


 


 


 

商場 累計

$856,777.29

$874,393.65

$17,616.36


 


 


 

幼稚園 累計

$118,297.56

$119,133.84

$836.28


 


 


 

合計

$19,629,984.04

$19,852,414.99

$222,430.95


 


 


 

發展商成立維修基金
﹝每戶港幣$500.00﹞

$1,513,000.00

$1,513,000.00

-


 


 


 

累積維修基金
﹝每月港幣$65,615.00﹞

$8,663,137.20

$8,728,752.20

$65,615.00


 


 


 

定期存款﹝335-33-02293-5﹞








 


 


 

管理費按金

$6,416,736.00

$6,416,736.00

-


 


 


 

公共水電錶按金

$1,064,913.00

$1,064,913.00

-


 


 


 

屋苑總計

$37,287,770.24

$37,575,816.19

$288,045.95


 


 


 


 


 


 


 

資產負債表定存總計:

$38,311,058.81


 


 


 


 

4/10實際利息:

$1,310.25

總存款:

$8,663,137.20 + S/A

利率:

0.18%


 


 


 

5/10預計利息:

$1,482.69

總存款:

$8,728,752.20

利率:

0.20%


 


 


 

6/10預計利息:

$18,127.77

總存款:

$26,929,736.00

利率:

0.27%











6.2



司庫國柱先生報告,截至2010年6月8日,法團康樂活動戶口結餘$48,884.30,惟須扣除兩單代存款項,包括代存商場冷氣標書行政費$1,000.00及管理處代支法團活動$2,858.50。




6.3



司庫鄺國柱先生表示,在預留日後大型維修儲備支出之餘,如屋苑財政穩健,未來數月會研究豁免明年2月份管理費方案,甚或研究調減住宅管理費之空間。


7.






小組報告

 



7.1




財務小組






7.1.1

管業經理李淑貞小姐報告,屋苑保險將在本年7月31日到期,早前屋苑保險已登報招標,總共有三間公司索取標書,最後有兩間公司回標,分別為「樂信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及「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處已將分析交予各委員,現時承辦服務之「樂信」報標價為最低。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報告,接獲兩間承辦商回標,其中「交通銀行」共遞交兩份標書,承保公司為「中國交通保險有限公司」,分別在於墊底費不同,當中完全根據管理處標書所訂之墊底費的合約價為$178,210.50,另1份標書之財產全險【其他引致之每宗事故/損失﹝因火災、閃電及家用焗爐爆炸引致之每宗事故/損失則沒有此規限﹞】墊底費每單由$7,500.00提高至$10,000.00;而公眾責任保險﹝其他引致第三者財物損毀或身體受傷﹞墊底費每單由$5,000.00提高至$10,000.00,在加大墊底費後,其合約價反而增加至$225,960.00。


至於「樂信」遞交之標書,承保公司為「中國人民保險﹝香港﹞有限公司」,其墊底費亦有修改,財產全險【因水浸引致之每宗事故/損失﹝以最大數目為準﹞】墊底費每單由$15,000.00提高至$20,000.00;而公眾責任保險﹝其他引致第三者財物損毀或身體受傷﹞墊底費每單由$5,000.00提高至$10,000.00,合約價為$128,379.00。綜合3份標書報價以「樂信」合約價最低,且更低於去年合約價。

由於兩間承辦商之墊底費不同,難以比較,委員吳弟先生建議管理處要求「樂信」根據標書所訂之墊底費重新報價,並於下次小組會上再討論。






7.1.2

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報告,早前法團曾委託顧問律師分別向40號與43號商舖就其違規經營非指定行業,發出警告信及入稟法院申請禁制令,於排期候審期間,上述兩間商舖已分別停止經營,管理處給予顧問律師指示終止訴訟,惟40號與43號商舖業主代表拒絕支付相關之法律費用。經管理處處多次致函催促,仍未支付,在6月21日管理處再與對方聯絡,但其仍堅拒支付,在6月21日晚財務小組會議滙報後,將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每單律師費$6,100.00,兩單律師費合共$12,200.00,與會委員沒有異議。






7.1.3

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報告,有關更新收取管理費電腦事宜,經小組商討後,為節省有關連線費用,在主機無需更換情況下,只需添置3個硬碟機作備用資料,每個硬碟機價約為港幣$400.00,連訂購列印機﹝針機﹞,總金額合共約為港幣$4,500.00。

會上,組長張德漢先生及委員吳弟先生動議,司庫鄺國柱先生和議,經主席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不在場外,與會委員一致通過添置上述電腦產品。






7.1.4

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報告,有關法團購買電腦一事,在小組會議商討後,暫考慮購買手提電腦,而採用有較大顯示屏之款式,預算金額約港幣$4,000.00多元,待搜集更多相關資料後,再於下次小組會議商議。



 

7.2




工程及維修小組






7.2.1

有關更換全苑安全膠地蓆方案,委員張德漢先生建議向業戶發出諮詢問卷,收集業戶意見,同時建議與會委員投票表決是否贊成向業戶發出問卷。對此,主席黃福榮先生要求與會者以不記名方式投票,並即場以多數票否決有關建議。黃主席補充,由於屋苑尚有其他維修項目更為急切,且更換全苑膠地蓆費用非常龐大,更沒必要一次過更換,可按實際損壞情況逐件更換。經投票點算後,有關建議已獲多數票否決,故日後不再討論。






7.2.2

組長吳弟先生表示,管理公司推薦轄下員工填補本苑維修主任空缺,倘其工作表現未能合乎要求或工作上出錯,管理公司會否承擔責任,詢問分區經理張樹偉先生意見。分區經理張先生回應,管理層除積極觀察員工入職後之表現外,並盡量提供適當工作指引,惟監管範圍絕不牽涉其個人行為。除此之外,管理處會要求員工就屋苑任何大小維修工程定時向組長吳先生匯報,同意如員工表現未如理想,管理公司責無旁貸。






7.2.3

高級技工梁偉傑先生匯報三項有待維修工程如下:






1.
2.
3.


7座1號食水加壓泵故障,有待保養商「東源工程服務有限公司」翌日跟進;

10座食水加壓泵內膽穿洞,是日由保養商「東源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放水後沒法重開;
馬路邊補充青膠,面積3,200呎,組長吳弟先生建議工程連工包料由承辦商報價維修。






7.2.4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報告,有關商場/街市冷氣系統改善/更換工程,已安排於2010年7月6日3間承辦商進行面試,分別為「江森自控香港有限公司」、「其士﹝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及「利豐工程﹝香港﹞有限公司」,並將會邀請商戶代表及法團顧問列席參與。






7.2.5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報告,早前消防系統保養承辦商「富山工程有限公司」在完成消防年檢後,發現部份組件失效/損壞,須要報價更換。經在小組會議商議後,須再向其他承辦商索取報價後,於小組會再作商討。






7.2.6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報告,管理處在6月份檢查屋苑生鐵污水喉後,發現已有接近95%之生鐵污水喉有嚴重銹蝕及滲漏情況,而其餘5%之喉管亦出現銹蝕,對環境衛生造成嚴重的影響,並將安排向全苑業戶發出問卷諮詢是否贊成進行更換紅垌工程的意見。組長吳弟先生及司庫鄺國柱先生建議向業戶發出通告,同時草擬標書交法團參閱。分區經理張樹偉先生及維修主任溫彥先生提出,預計工程金額龐大,為符法例要求,建議公開招標進行。






7.2.7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報告,有關低壓固定電力裝置定期檢查及測試工程﹝WR2﹞標書已在6月21日維修小組會議上,由相關委員見證下完成開標程序,現待管理處完成報價分析後於下次小組會議商討。






7.2.8

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報告,早前保安控制室之1匹分體式冷氣機損壞,管理處取得主席、司庫、秘書及維修小組組長口頭同意下,向「三葉電業五金公司」訂購冷氣機緊急更換。有關詳情如下:

公司名稱:三葉電業五金公司
牌子型號:樂信RS-PC9GK –
1匹掛牆分體式冷氣機﹝連安裝及拆除舊機﹞
    額:$4,400.00

上述更換工程已於2010年6月21日完成

會上,組長吳弟先生動議,委員吳玉成先生和議,經主席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不在場外,與會委員一致通過更換。






7.2.9

有關兒童遊樂場設施部份組件損壞,5月28日管理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上獲法團通過更換,惟訂貨期長達8星期,故組長吳弟先生要求管理處張貼告示,以釋業戶疑團。






7.2.10

有關確認全苑高壓通渠工程,檔案編號CPML-GRG-IO-L-10-031,為避免因污水渠道淤塞而產生污水倒流問題影響環境衛生,4月23日管理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上共識進行全苑高壓清洗/疏通各處污水渠管/井道工程,以保持渠道暢通無阻,報價資料如下:

工程內容:
提供人手、物料及高壓通渠器械清洗及疏通富健花園屋苑範圍內所有地下污水渠管/井道﹝包括214段地下污水渠道、214個地下污水井及3組隔油井﹞

備註:
街市範圍內所有污水渠管/井道清洗工序須於晚上九時後進行,承辦商亦須遵守「環保署」所訂立之法例規定處理所有因工程而產生之一切廢料。


承辦商

名稱

均益渠務工程有限公司

獲利工程

有限公司

錦明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高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永霸高壓通渠有限公司

天靈渠務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金額
﹝港幣﹞

$22,500.00

$23,800.00

$37,520.00

$26,540.00

$48,500.00

$35,000.00

會上,組長吳弟先生動議,委員胡善貽女士和議,經主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不在場外,與會委員一致通過交最低價承辦商「均益渠務工程有限公司」承辦。組長吳先生補充,據悉承辦商完成工序後有渠井再次淤塞,須緊急召集駐苑技工處理,懷疑管理處監管不足,要求副維修經理黃舜生先生跟進。






7.2.11

有關確認住宅單位修葺外牆紙皮石工程,檔案編號CPML-GRG-IO-L-10-020,3月26日管理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共識進行維修工程,並於6月5日申報完成,報價資料如下:

工程內容:

提供合資格工人、物料及工具於外牆搭建棚架連修葺外牆紙皮石。工程包括:開鑿已鬆脫之紙皮石,如鬆脫位置露出鋼筋,鋼筋須整理及塗上防銹油,做回批盪底及鋪回原有式樣之紙皮石及收口等工序(大廈外牆紙皮石由管理處提供)

維修位置:

5座22樓H室廚房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1平方呎;

7座10樓H室浴室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2平方呎;

8座對出小公園矮圍牆,修葺面積約100平方呎。﹝此位置無需搭建棚架﹞










承辦商

名稱

新富興工程

有限公司

新景象工程有限公司

佳達維修服務有限公司

成輝工程
有限公司

永明

工程公司

鉻基工程服務有限公司

工程金額 ﹝港幣﹞

$10,400.00

$12,900.00

$17,000.00

未有

回覆報價

未有

回覆報價

未有

回覆報價


*備註:上述所報工程費用已包括第三者保險及提供1年之保固期

會上,組長吳弟先生動議,司庫鄺國柱先生和議,經主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不在場外,與會委員一致通過交最低價承辦商「新富興工程有限公司」承辦。






7.2.12

有關確認住宅單位修葺外牆紙皮石脫落工程,檔案編號CPML-GRG-IO-L-10-033,4月23日管理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上共識進行維修工程,並於5月13日申報完成,報價資料如下:

工程內容:

提供合資格工人、物料及工具於外牆搭建棚架連修葺外牆紙皮石。工程包括:開鑿已鬆脫之紙皮石,如鬆脫位置露出鋼筋,鋼筋須整理及塗上防銹油,做回批盪底及鋪回原有式樣之紙皮石及收口等工序。﹝大廈外牆紙皮石由管理處提供﹞

維修位置:
3座
8樓D室睡房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2平方呎;

4座11樓H室睡房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1平方呎;

6座14樓C室浴室位置至廁所位置搭建15呎吊棚,修葺面積浴室約3平方呎及廁所約1平方呎;
7座
1樓J室睡房位置搭建2層梯棚由地下至1樓,修葺面積約3平方呎;
7座
2樓J室浴室位置搭建8呎吊棚,修葺面積約1平方呎。


承辦商

名稱

好時建設

有限公司

新景象工程有限公司

新富興工程

有限公司

成輝工程
有限公司

佳達維修服務有限公司

匯泰工程及顧問有限公司

工程金額﹝港幣﹞

$15,000.00

$16,000.00

$16,500.00

$16,600.00

$24,000.00

未有

回覆報價


*備註:上述所報工程費用已包括第三者保險及提供1年之保固期

會上,組長吳弟先生動議,委員吳玉成先生和議,經主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不在場外,與會委員一致通過交最低價承辦商「好時建設有限公司」承辦。



 

7.3




保安小組






7.3.1

組長胡善貽女士報告,鑑於已完成停車場各地下後梯出口加裝閉路電視系統工程,故在2010年6月16日開始,屋苑保安人數已由每更28人減至27人,每月停車場約可節省警衛支出港幣$20,000.00。






7.3.2

組長胡善貽女士報告,5月4日,有1名夜更保安員在當值期間身體不適,並召喚救護車到醫院診治,故視作0.5名夜更保安缺勤處理,並在5月份之保安服務費用中已作扣款。

 





7.3.3

主席黃福榮先生表示,接獲業戶反映,指加裝於2座及6座之閉路電視鏡頭位置不當,建議研究更換安裝位置。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解釋,早前保安小組會議上與保安公司商討後,擬為監察座頭保安員服務質素而設,現承諾嘗試研究盡量調教。



 

7.4




清潔及環保小組






7.4.1

有關確認訂購綠色660L垃圾桶30個,檔案編號CPML-GRG-IO-L-10-032,5月28日管理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上共識訂購,經管理處與供應商「華高﹝中港﹞有限公司」議價後,由原來每個港幣$970.00下調至每個港幣$950.00,總金額為港幣$28,500.00。供應商「華高」已在上星期五將15個付運到屋苑,待另外15個到齊,管理處將一併驗收。

會上,組長吳玉成先生動議,委員吳弟先生和議,經主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不在場外,與會委員一致通過向「華高﹝中港﹞有限公司」訂購。






7.4.2

組長吳玉成先生報告,近日天氣悶熱及時雨時晴,使蚊蟲容易滋生,管理處已安排清潔公司在樓層垃圾房每星期進行噴霧滅蟲,希望可減低蚊蟲滋生機會。






7.4.3

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報告,第1座至2座後巷衛生情況,管理處已將原有安裝於後巷的2支閉路電視鏡頭改裝及調整位置,並將以通告形式知會商舖,若發現個別商戶在公眾地方棄置垃圾,將交予「食環署」提出票控,相信此舉能有阻嚇作用。






7.4.4

組長吳玉成先生報告,清潔公司在5月1日開始,將舊衣回收價格上調至$4.00/kg,5月份舊衣回收數量為499
Kg,屋苑收入為$1,996.00。






7.4.5

有關業戶棄置的裝修廢料及泥頭處理方案,管業主任王泰鋒先生建議小組會議上討論。






7.4.6

應組長吳玉成先生要求,管理處須留意行人通道上蓋的衛生問題,以及冷氣機的滴水問題,以免滋擾下層單位。



 

7.5




康樂小組






7.5.1

組長蔡玉蘭女士報告,有關法團舉辦拍攝証件相活動,接獲相關承辦商報價如下:


公司名稱

寶峰制作公司

生命工作坊

藝高美公司

價錢

$ 10  ( 24張)

$ 12  ( 14張)

$ 10  ( 12張)

拍攝日期

28/7/2010 (星期三)
3/8/2010 (星期二)

26/7/2010 (星期一)
2,3,6/8/2010
(星期一、二、五)

27/7/2010 (星期二)

拍攝時間

28/7晚上6時至9時
3/8晚上7時30分至
9時30分

晚上6時至9時30分

晚上6時至10時

取相日期

17/8/2010 (星期二)
25/8/2010 (星期三)

一星期 (掛號)

一星期


鑑於「寶峰制作公司」可提供兩天拍攝日期,而且價錢亦相對便宜,故管理處建議可考慮由「寶峰制作公司」承接是項活動。

會上,組長蔡玉蘭女士動議,委員吳玉成先生和議,經主席黃福榮先生諮詢後,除委員郭振邦先生不在場外,與會委員一致通過交最低價承辦商「寶峰制作公司」承辦。






7.5.2

組長蔡玉蘭女士報告,有關「敬贈美粽賀端陽」活動已於2010年6月13日完滿結束,並得到「其士富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羅氏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及「正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各贊助$1,000.00,而「力建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則贊助$2,000.00,合共$5,000.00。由於是次活動的支出為$5,200.00﹝咸肉粽每隻$5.20
x 1,000隻﹞,故須由法團康樂戶口撥款$200.00。

由於與會委員有見是次活動略有不足之處,委員吳玉成先生建議管理處下次跟進。






7.5.3

組長蔡玉蘭女士報告,有關7月18日「健康親子嘉年華」活動,詳情由管理處與主辦團體「屯門北居民協會」磋商。高級管業主任黃嘉倫先生補充,有關活動本苑負責提供場地,其餘工作會由制作公司跟進,包括聯絡表演團體。

會議於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時廿五分結束。
富健花園業主立案法團

第四屆管理委員會

主席

黃福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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